一直以來,我不斷強調人活著就是為了「得到快樂、解決痛苦」,然而,這看似簡短的八個字,很多人卻不得要領,不停苦苦追尋快樂之道,以及解脫痛苦的途徑。對世人而言,快樂總是太過短暫,沒辦法永恆;而痛苦卻又過於頻密,只要事情不如預期,就會感到煩惱不快,產生鬱悶。
很多人追求快樂的方法,是藉由慾望滿足來達到內心的快樂:認為賺更多財富就能買下所有想要的東西,有優渥的物質才稱為快樂;有些人則認為買名車、住豪宅能展現其權力、地位,享受別人對他投以崇拜的眼光,從中得到被認同的快樂感。或許,當內心慾望被滿足的那一瞬間,的確能嘗到快樂滋味,但是,這樣的快樂卻非常短暫,因為快樂感將隨著目標達成而很快消失殆盡,必須再轉而尋求下一個能讓自己快樂的慾望目標,陷入無窮無盡的追逐,甚至還可能因此換來「想要」卻「得不到」的痛苦。
然而,若是擁有金錢、權力、地位能讓一個人快樂,台灣首富郭台銘、美國富豪比爾蓋茲以及股神巴菲特等這些身價不斐的成功企業家,為何要把人人都追求的事物往外推、相繼捐出了高比例財產作為慈善捐款呢?難道他們不喜歡快樂嗎?當然不是!而是這些成功的企業家們在他們的經歷中體悟到:再有錢的人,還是逃脫不了要面對失去親人的痛苦、世上還是有金錢無法買到的快樂,因此,他們將錢佈施給社會上更需要的人,藉由幫助別人得到的快樂反而才是最踏實、最無價的幸福。其內心所得到的財富,或許早就已經遠遠超出所捐獻的金額。
所以,想要「得到快樂、解決痛苦」,絕不是依循著「我想要」的目標、慾望去追尋,而是學會看清楚自己需要什麼而不是想要什麼,虛心接受生命安排的一切而不怨天尤人,在障礙中學習、在感恩中珍惜,生命才能活出真正的價值,擁有不滅的真快樂。
祝福大家生命中每一刻都能有學習、有體悟,新的一年平安、和諧自在。